六盤水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推進、鼓勵創新,環境有價、損害擔責,主動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眾監督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不斷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出新績。
一是高位推動,履行地方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2018年,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六盤水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工作原則、適用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及各部門職責分工。2021年,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六盤水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首次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納入部門履職責任清單,明確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林業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本領域、本行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2023年,市環委辦印發《六盤水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方案》,將各相關部門應當建立線索篩查和移送、溝通協調銜接、工作信息和重大案件信息的報告等機制列入重點工作,推動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完善機制,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常態化開展。生態環境、法院、檢察院、公安、自然資源等10部門聯合印發《六盤水市關于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的工作方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明確線索篩查和移送、溝通協調銜接等制度,切實發揮機制規范程序、提高水平、督察監督的作用,促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應啟動盡啟動,應賠償盡賠償。自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開展以來,我市收到上級部門下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共31條,經核查,9條符合啟動賠償條件的線索均已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
三是強化責任,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落實。嚴格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督促賠償義務人按照賠償協議嚴格履行賠償責任,逐項落實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推動受損生態環境得到及時修復。我市自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以來,自主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2件(其中上級部門下發線索辦理案件9件,執法檢查發現辦理案件3件),配合省生態環境廳辦理1件,共涉及賠償金額7000余萬元。賠償義務人均積極履行賠償責任,其中2件已完成修復并通過評估,3件正在修復中,7件生態系統自然恢復無需開展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