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集合了2023年上半年有關垃圾焚燒的政策文件,包含國際、國內、地區政策三個維度,主要來源包括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生態環境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省會城市和主要城市政府部門等,重點關注生活垃圾末端處置、塑料污染、氣候變化等問題。
一、國際政策跟蹤
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化學品、廢物與污染防治的科學與政策委員會(即“Science Policy Panel”,簡稱“SPP”,下簡稱“委員會”) 不限成員名額特設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在泰國首都曼谷現場舉行。
該“委員會”作為獨立的政府間機構,將與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和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與政策平臺(Intergovernmental Science Policy Platform on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簡稱IPBES)分別致力于解決“污染”、“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危機[1]。
5月29日,全球《塑料公約》第二次政府間談判會(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INC-2)在法國巴黎開幕,為2024年前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發力。談判前兩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發布研究報告《切斷根源:全世界如何終結塑料污染,創造循環經濟》(Turning off the Tap: How the world can end plastic pollution and create a circular economy),就塑料污染表明立場[2]。
7月10日,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發布《廢塑料和再生塑料管理導則》(“Guidance on Management of Plastic Waste and Recycled Plastics”),該導則分析了國際廢塑料管理進展,列舉廢塑料污染實踐經驗,為推動未來廢塑料全過程管理提出了建議[3]。
二、國內政策跟蹤
1月1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簡稱“住建部”)發布《關于當前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間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的指引》,為降低生活垃圾可能造成的疾病傳播風險,《指引》從居家生活垃圾產生、收集、轉運和處理全流程提出工作指引和防護措施,保護公眾身體健康[4]。
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簡稱“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制鎮建成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能力全覆蓋[5]。
1月31日,住建部印發“關于《存量填埋設施治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為存量填埋設施的封場處理和開采搬遷而制定,對存量填埋設施治理工藝、配套工程、面積指標、經濟指標做出了規定。其中說明了實際工程建設方案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工程內容,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要求進行多方案的比較,以確定最合理方案[6]。
2月15日,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享受中央政府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電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了綠電溢價及中央補貼不能二者兼得。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的綠色電力,參與綠電交易時高于項目所執行的煤電基準電價的溢價收益等額沖抵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或歸國家所有;發電企業放棄補貼的,參與綠電交易的全部收益歸發電企業所有[7]。
2月16日,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發布《2022年生物質發電運行情況的簡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生物質發電的新增裝機容量、累計裝機規模、累計發電量等數據,以及各省份的排名情況。生物質發電的三大類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沼氣發電的各自特點、成就和問題。生物質發電的發展趨勢和前景,以及虛擬電廠的概念、分類、現狀和方案[8]。
2月17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環分院在北京組織召開國家標準《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環境風險評價通則》開題暨論證會。與會專家學者、相關企業代表、起草組成員分別就危廢資源化產物環境風險評價的通用方法、基準值的確立,以及未來實施時如何與現有管理體系相協調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加快該項國家標準編制的進度[9]。
2月2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22年第三、四季度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情況”。根據生態環境部重點排污單位超標異常督辦調度平臺顯示,2022年12月21日,三明市金利亞環保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一氧化碳排放日均值超標0.05倍。鑒于該行為違法輕微并及時改正,三明市三元區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福建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和基準(試行)》規定對其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10]。
3月15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分配相關工作的通知》,為做好2021、2022年度配額預分配、調整、核定、預支、清繳等各項工作提供指導[11]。
3月27日,生態環境部組織修訂《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完成了修訂征求意見稿,并向各機關團體、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共計 7 章 68 條,規定了排污許可管理的目的、適用范圍、分類管理、分級管理等內容,明確了排污許可證內容、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等各情形的相關程序、所需資料等內容[12]。
3月30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的函》,按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編制大綱》相關要求編寫方法學建議材料及編制說明,向項目業主、行業協會以及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企事業單位,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13]。
5月8日,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改委印發《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目標是到2025年,通過國家技術中心、6個區域技術中心和20個區域處置中心建設,提升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應用基礎研究能力、利用處置技術研發能力以及管理決策技術支撐能力,為全國危險廢物特別是特殊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提供托底保障與引領示范[14]。
7月7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公開征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意見的通知”,為相關領域提供自愿減排項目審定、實施和減排量核算、核查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據本辦法開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活動,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和減排量的登記[15]。
7月14日,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發布《2022-2023年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團體標準 制修訂計劃(第七批)》的通知,此批次立項的標準原則上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編制[16]。其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處理技術規程由中城院(北京)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編,生活垃圾焚燒爐渣資源化處理項目建設標準由武漢華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上海康恒環境修復有限公司主編。
7月28日,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等發布《一圖讀懂2022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綠色發展水平評估報告》,我國2022年共有930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企業,2046臺建設焚燒爐,發電裝機規模23026.67MW,焚燒日處理能力104.53萬噸,全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企業2022年實際處理生活垃圾2.81億噸。根據《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 (試行)的通知》方法匡算,2022年全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因焚燒垃圾排放的二氧化碳總量約為10065萬噸,處理噸垃圾的碳排放量約為358千克每噸[17]。
8月3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綠證的適用范圍,對全國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18]。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等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嚴重污染環境”、“情節嚴重”進行解釋, 明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監測機構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收集的監測數據,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等,為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提供依據[19]。
三、地區政策跟蹤
2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該方案要求到2025年,本市固廢產生強度穩步下降,資源化利用體系顯著優化,無害化處置能力持續夯實,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范,數字化全面賦能固廢全域治理,“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初步建立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統籌協調、高效安全的固廢治理體系[20]。
廣州在2021年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并將“開展垃圾填埋場存量垃圾開挖焚燒工作”列入2023年工作任務。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計劃邀請具備資質的單位,對增城區陳家林、黃埔區大田山、番禺區火燒崗等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陳腐垃圾調查檢測服務,為填埋場下一步的開挖修復再利用提供決策依據。通過調查檢測,可掌握填埋場現有垃圾堆體對環境的影響情況,了解垃圾堆體中各類物體的成分比,避免安全隱患,提高資源利用率[21]。
2月15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上海市2023年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要點的通知》。通過劃分核心任務、重點任務和常規任務三類[22]。推進全市及區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完成本市2021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推動各區全面完成2022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做好數據質量審核把關。強化清單應用,夯實數據基礎,全面提升碳排放精細化管理水平。
2月24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推薦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為貫徹《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加強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有效監管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公開征求意見于3月24日截止[23]。
3月17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2022年度深圳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公示》,在對重點排放單位日常監管中發現,有63家企業存在注銷、遷出本市行政區域、連續三年碳排放量低于三千噸二氧化碳當量等情形。根據《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將該63家企業從深圳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24]。
4月26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能源消耗計算與限額(征求意見稿)》,本文件規定了生活垃圾供熱發電設施能源消耗的限額等級與技術要求、統計范圍與計算方法、節能措施。適用于現有垃圾熱燒發電廠發電設施能耗的計算和考核,新建、改擴建垃圾熱燒發電廠綜合能耗水平的控制[25]。
5月24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等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實一般工業固廢產廢單位的主體責任,規范一般工業固廢利用和處置去向,加強一般工業固廢收運管理,建立合理的收運處置價格機制,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加強過程監管[26]。
5月31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通告》,鼓勵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先進技術的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鼓勵廢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利用項目,鼓勵以產品可直接回用于原工藝的廢鹽、廢活性炭、廢催化劑等再生項目[27]。
6月19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深圳市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試行)》《深圳市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生活垃圾焚燒(試行)》的通知,其中垃圾焚燒指南提出了生活垃圾焚燒溫室氣體排放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技術驗收、信息記錄和數據聯網的基本內容和要求。適用于生活垃圾焚燒溫室氣體排放單位在生產運行階段對其排放的溫室氣體開展監測[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