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國際金融論壇(IFF)2022年全球年會上,中國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中美綠色金融工作組會議上發表主旨演講時表示,去年中國啟動了全國碳交易市場,這是一個重大的進展,下一步中國還要不斷完善全國碳交易市場,同時爭取盡早重啟中國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市場。
早在10月27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李高同樣指出:中國力爭盡早啟動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特色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
這意味著CCER將會重啟只是時間問題,會出臺更好的銜接政策服務碳市場和雙碳目標實現、需要堅定信心,更要做好準備。
CCER,即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是將溫室氣體減排項目(森林/風光伏電站/甲烷利用)所吸收的二氧化碳進行量化、核證、出售。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比,CCER是自愿,而后者是強制。
CCER在實現“雙碳”目標中能起到推動作用,但由于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原因在2017年被關停。有專家表示,此次重啟CCER市場,不僅可以對強制性碳交易市場形成有益補充,還有利于最大范圍地調動全社會力量減排,不過,重啟CCER還面臨著碳市場供給和需求兩端不均衡等阻礙。自2017年3月中國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宣部關停CCER,至今已超五年。按照當時給出的關停理由,CCER市場在中國在實際實行中,存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和采訪到,CCER交易量呈現季節性變化,這對參與者的信心造成了一定影響,此外,CCER市場存在供需不平衡的現象,2014和2015履約年度實際CCER市場供應量大于需求量,各試點碳市場也存在不同程度排放配額分配寬松的情況。
為何要重啟CCER?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認為,CCER重啟是雙碳背景下加速企業自主減排,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要項目減排的必然選擇,不僅可以對強制性碳交易市場形成有益補充,而且可以促進形成碳交易市場雙規推進,形成剛性規則與柔性機制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相互補充的市場體系。有利于最大范圍地調動全社會力量減排,更加有效地參與全球氣候變化應對。
“從需求方面看,當前市場上CCER存量缺口已經存在,碳市場擴容后,CCER可能存在一噸難求的現象;從供給方面看,核證碳減排項目涉及行業有限,核證減排量有限,與市場需求存在較大缺口。而且隨著CCER的不斷推進,供需之間的不均衡性有望進一步擴大,可能影響企業碳交易積極性,制約碳市場交易和發展。”宋向清說。
同時,CCER還與其他減排工具協同機制重疊與沖突。當前,由于碳交易機制與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綠色電力證書認購交易的機制政策不明確,導致建設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企業憑借同一項目理論上可獲得CCER交易與綠電交易雙重收益。
那CCER項目如何開發呢?
關于政策進展,本文不做過多預測,考慮到CCER從項目開發到減排量獲得備案進入市場交易,需要一系列前期工作,雖然CCER機制處于暫停新項目受理階段,但市場參與者針對項目開發的前期合作一直持續。本文從企業進行CCER開發前期準備角度介紹項目開發主要流程和關注要點,希望為準備進行CCER開發的企業提供參考。
特別說明:我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于2012年6月13日發布,2013年1月1日正式啟動,2017年3月14日以“交易量小,部分項目不規范”為由暫停新項目受理。可以預見CCER機制重啟會有相應調整,參照國際主流的自愿減排機制,其管理邏輯和要點基本一致,只在項目范疇、項目啟動時間、具體流程上各有不同。本文以“暫行辦法”為依據,參考自愿減排項目的基本邏輯和當前主流管理機制,對于可能有政策變化的點會進行相應說明。
一、CCER項目開發流程及時間周期
其中項目備案和項目減排量備案般會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項目業主配合。項目備案和減排量備案時間依據《暫行辦法》給出的時間規定,實際情況要長于規定時間,新的管理辦法有可能通過新的管理技術縮短備案時間。
對于實施項目的業主方,可以有4種實施項目開發方式選擇:
自行支付開發咨詢費,承擔項目開發前期風險,獲得全部減排量,通過國家指定交易平臺交易
由開發機構墊付開發費,轉嫁前期資金和時間風險,讓渡一定比例未來減排量收益與開發咨詢機構分享
上述兩種模式結合,即一部分開發咨詢費和較少的未來收益分享比例
折價與未來買家合作,由買家委托咨詢機構,墊付咨詢開發費
項目業主一般不需要關注具體技術細節,但是在選擇開發策略和進行商務談判時,需要重點關注項目前期評估結果和項目實施與監測。
二、CCER項目開發的前期評估
前期評估需要關注方法學適用性、額外性論證方案、減排量預估和監測要求3個方面。
方法學是指用于確定項目基準線、論證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方法學依據項目所采用的技術編寫,有方法學的項目才可以被開發,沒有方法學的項目可以先申請方法學備案。我國已備案的方法學有200個,涉及16個領域,基本涵蓋了大部分的減排類型。方法學與項目場景吻合度越高,開發成功率越高。隨著減排技術進步,很多項目可能需要開發新方法學。
額外性字面意思是“項目針對CCER機制是額外的”,具體指項目實施面臨某種障礙,原本不會被實施,CCER機制幫助項目克服了障礙,項目獲得實施。目前備案或申請備案的項目一般是通過財務收益障礙論述額外性,額外性論述過程中,需要關注財務收益障礙不僅僅是項目收益率,還需要進行敏感性分析和普遍性分析;此外,財務收益障礙也不是額外性障礙的唯一選擇,還有技術障礙、政策障礙等方式。目前看,額外性是制約項目獲得備案的重要因素,決定啟動開發前,最好已經有完善的額外性論證方案。
預期減排量和市場價格是評估項目預期收益的重要數據,由于項目設計文件數據都需要提供依據,一般項目設計文件中的減排量依據項目可研報告測算。但項目減排收入估算時要更多考慮項目實際運行情況及行業普遍情況,以及監測是否可行。比如生物質能發電類項目,一般可研設計運行時間在7000小時左右,而項目實際運行時間5000~6000小時居多。減排量價格預估則要考慮計入期內的市場風險,項目可申請減排量備案的時間稱為項目“計入期”,目前非林業項目是7*3年(每次申請7年可更新延伸2次,但存在更新不通過風險)和10年(一次性申請10年)二選一;林業項目20~60年(根據樹種實際中幼林生長時間確定),時間跨度較長。關于計入期,新管理機制很有可能適當縮短計入期。
三、項目實施與監測
項目備案后,要根據實際運行情況提交監測報告和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減排量核證報告進行減排量備案申請。監測報告是記錄減排項目數據管理、質量保證和控制程序的重要依據;減排量核證報告包括:減排量核證的程序和步驟,監測計劃的執行情況,減排量核證主要結論。
監測計劃在項目設計文件編制時已經確定,計入期內適用。方法學會對監測提出要求,允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具體操作方案,一般不會對項目實際生產管理產生太大影響。如果項目監測情況與監測計劃出現較大偏差,需要進行監測計劃變更被允許后再申請減排量備案或對減排量進行相應扣減;如果數據管理不善,數據質量不佳,也會造成減排量減少或備案失敗。由于CCER機制已備案項目中大部分為風電光伏項目,僅需監測上網電量,開發過程中對一般監測計劃關注不多,但一些監測相對復雜的項目中監測計劃變更或減排量扣減的情況并不少見。項目業主要關注項目監測計劃的可操作性,以免影響項目減排量備案;如果項目運行中出現改造可能影響監測計劃,也應與開發機構事先溝通,評估影響。
四、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備案流程
最后,介紹一下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備案流程,《暫行辦法》中規定“開發者可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并提交該方法學所依托項目的設計文件”。沒有對方法學開發者身份提出要求,參考其他自愿減排機制,一般要求第三方機構提交新方法學申請,從實際操作看我國方法學第三方機構也是重要的參與方。
項目業主、第三方咨詢機構都可以提交新方法學備案申請,第三方機構需要進行項目審定,因此一般會在項目審定過程中參與到新方法學的評估和修訂;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需要評估方法學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所依托項目設計文件內容完備、技術描述科學合理,對滿足要求的新方法學予以備案;方法學備案后,所依托的項目才可以依據方法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