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意味著一場新時代浪潮,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認、愿不愿意參與,它都將從方方面面影響社會發展和你的生活,與其被動接受,不如主動擁抱。
企業既是碳排放主體,又是實現碳中和愿景、發展碳中和技術的主體,是助力我國低碳轉型的中堅力量。作為碳中和目標的行動主體,每家企業都責無旁貸。
在愈發激烈的低碳轉型浪潮下,企業應采取更加積極的態度,主動承擔起低碳減排任務,同時搭乘能源轉型快車,順勢獲取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及利潤空間。
自我國政府提出“雙碳”目標后,碳中和已成為企業宣傳熱詞。從高耗能企業到新興科技企業,不斷有企業加入到碳中和的隊伍中來。眾多能源央企率先反應,紛紛表示力爭提前碳達峰;各大金融企業緊隨其后,宣布承銷首批“碳中和債”;同時,互聯網巨頭也加入到碳中和競賽中來。
但目前來看,相較于國外很多長期致力于碳減排目標的企業而言,我國仍有一大部分企業對于承擔減碳目標的自發意識明顯不足,很多企業空談碳中和理念,并沒有制定具體的時間表和行動路線,也沒有明確的碳排放范圍。同時,很多企業避重就輕,繞開核心減排,只是在植樹造林這種“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al-based Solutions,NbS)上做文章。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企業的“投機”“搭車”心態,不允許其只談不做,讓企業真正科學認知碳中和呢?這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行動。
摸清自己的“碳家底”
企業實現碳中和的重要依據是明確其生產和運營范圍內的碳排放量,做好碳排放核算工作是企業開展碳中和工作的基礎。
企業全價值鏈的生產運營活動有很多,每個企業的碳排放范圍應該如何界定?一般來講,碳排放范圍可參照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制定的《溫室氣體核算體系》 (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它將企業碳排放范圍分為范圍1、范圍2和范圍3。其中范圍1是直接排放,范圍2和范圍3是間接排放。企業的性質不同,在各范圍的碳排放量也不同。
范圍1是指企業自有設施的排放,例如制造業的原材料生產加工,能源行業的燃料燃燒等;范圍2是企業消耗外購能源導致的供能機構的排放,例如企業外購電力和蒸汽產生的排放,以互聯網科技行業為代表—數據中心的外購電力;范圍3是指其他所有排放,包括外購商品和服務、上下游產業鏈以及售出產品的使用過程等的碳排放量,例如員工出差、上下游運輸及分配和租賃資產等。
明確碳排放范圍對于企業來說有利于其對運營全范圍的碳排放進行梳理,特別是上下游的碳排放。但是,目前國內企業大都沒有明確在哪一類碳排放范圍實現碳中和,如果沒有明確排放范圍,那么企業提出的碳中和目標就會存在歧義,也不具備任何可比性。
開展碳核算
企業的碳核算與評價分析有兩種國際標準核算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基于ISO 14064標準,例如企業碳核查,就是核算企業年度碳排放總量,只包含范圍1和范圍2的排放,在企業的碳排放權交易、碳減排量核查工作中常用到這一方法。
第二種方法是基于ISO 14067標準,該方法除了統計范圍1和范圍2的排放,還統計了范圍3的排放,可以測算技術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對比評價,同時也可以測算企業的碳足跡,用于企業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核算。
第一種方法容易核算和核查,而第二種方法涉及供應鏈全過程的排放,較難準確核算。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種方法核算,絕大多數企業都沒有進行大量的直接碳排放,無法達到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門檻,企業很難改進,限制減排潛力的發揮。
因此,對于大多數并不是直接高碳排放的企業,建議采用第二種方法核算,測算全價值鏈的碳排放水平。同時企業還可以考慮結合新興技術和數字化方案,如大數據、人工智能、機器學習等,提升碳排放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并應定期對碳足跡的進展進行信息披露。
制定科學的碳減排目標
當算清當前企業的碳排放總量后,企業要圍繞自身業務特征,結合我國“30·60”雙碳目標,制定自身的碳減排目標和規劃,并配合出臺自身碳達峰、碳中和時間表。
企業在制定碳減排目標時,可參考“科學碳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發布的指南,制定符合《巴黎協定》的科學碳目標。科學碳目標已成為全球公認的企業設定碳減排目標的標準,旨在為企業提供基于氣候科學減排目標的清晰指導框架,從而確保企業設定的碳減排目標和速度與《巴黎協定》中控制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小于2℃的目標相一致。截至2021年5月,全球60個國家近50個行業的1465家企業公開宣布加入“科學碳目標倡議”,已有729家企業正式獲得批準。
SBTI要求企業設定科學碳目標時,應覆蓋企業至少95%的范圍1和范圍2的排放量,鼓勵企業努力根據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1.5℃內的情景設定碳目標。針對范圍3目標的設定,當企業范圍3的排放量超過企業總排放量的40%時,企業需要制定范圍3減排目標,且目標設定應至少覆蓋范圍3總排放量的2/3,某些特定行業必須制定范圍3目標。
在執行SBTI的時候,企業需要注意“碳抵消”“避免排放”不算入科學碳目標中,這是為了鼓勵企業實施積極的減排行動,減少絕對排放。申請加入SBTI的流程包括提交企業雄心承諾函、制定科學碳減排目標、提交目標驗證、宣布目標以及企業進行披露、報告每年的排放數據5個環節。
此外,企業的行動速度要跟得上宣傳速度,不能只空談目標,也要將碳中和目標納入企業的長期發展規劃當中。
首先,在制定碳中和目標時,建議企業將目標分解成主要目標和次要目標,主要目標可以是企業于某年實現碳中和,次要目標則可以是碳排放強度較某年下降的比例。
其次,需要考慮國家出臺的一系列相關行業的環保政策與制度,確保企業的行動路線圖符合各項政策和監管的要求。
最后,還應加強企業高級管理層的參與,確保碳排放管理與企業業務發展戰略相協調,為制定有效的碳減排措施及定期監察碳減排奠定基礎,從而提升企業的整體碳資產管理的水平。
制定具體的行動路線圖
明確具體的減排實施路徑是確保實現各關鍵時間節點目標的前提。本書前述“碳中和”公式能夠幫助企業明確具體的碳減排路徑,根據公式,碳減排路徑分為5大類。
在能源供給側,第一類是清潔能源替代,如煤改電、利用風能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等;第二類是清潔能源輸送和存儲,如儲能(氫氣就地消納等)。
在能源需求側,第一類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節電和節蒸汽,在生產運營過程中提高原料利用率等。第二類是生產運營低碳化,包括開展原料替代(如鋼鐵行業的廢鋼代替鐵礦石)、電氣化改造(如發展電動汽車)以及技術改造。最后一類是發展負碳吸收技術,主要是指CCUS技術。
采用這些方法后仍存在“減無可減”的剩余碳排放企業通常可以進入碳市場購買碳排放配額,還可以購買綠色電力指標,如購買綠色電力證書,作為消費綠色電力的證明。
企業應如何將具體的減排行動融入生產運營中?通過分析歐洲領先企業的減排行動,我們總結出幾點落地建議。
首先,成立企業級減排項目小組,由公司高層作為小組領導,以更有力地推動減排行動,并定期審查各部門的減排成果。
其次,將公司的減排目標和路線圖細化為各部門的減排目標和路線圖,并將減排目標納入部門負責人考核體系,設置環境關鍵績效指標(Environment KPI,E-KPI),提高內部各運營環節的減排積極性。
最后,設立公司“碳稅”,在公司內部交易中,通過建立模擬市場的方式將碳稅成本計入模擬利潤計算,讓各部門主動承擔起減少碳排放的責任。
例如,某大型集團在2012年開始實施碳稅責任制,各部門使用內部高碳產品或服務時需要繳納一定的碳稅(每噸15美元)。這些碳稅不僅將影響部門利潤,并且各部門需要將這些碳稅“真金白銀”實際繳納至集團總部,形成碳減排專項資金(carbon sink),用于低碳技術的研發。
“核心減排”是重點發展培育低碳技術
實現碳中和意味著企業要在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上做深度調整,而不只是過度依賴植樹造林等碳抵消方式。
由于森林種植面積和土地面積有限,因此我國可開發利用的碳補償“額度”有限,也就是說,NbS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固碳,有助于實現碳中和,但它并不是“萬金油”,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例,擺脫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才是企業碳減排的重點。
這就需要企業圍繞核心業務,在工藝和技術方面加大研發和投資力度,拓展低碳轉型的解決方案,確保技術的持續創新與升級。
企業可選擇與研究機構、專家等開展合作,共同研究“核心減排”技術。在降低內部核心業務碳排放量的同時,還應加大碳捕集等“負排放”技術的研究,以降低企業的綠色溢價。
技術是企業實現碳中和賽道上重要的一環,率先掌握先進技術的企業將引領行業實現低碳與效益雙贏。
針對不同行業,前文也提到應重點發展何種技術來實現節能減排,例如電力行業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發電技術,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鋼鐵、水泥等工業行業通過原料、燃料替代,深度拓展工業電氣化,利用工業余熱回收,大力發展CCUS技術等。企業需要直面碳減排的挑戰,真正致力于碳中和,而不是不成比例地過度依賴NbS,給自身染上“漂綠”嫌疑。
建立全供應鏈碳中和管理體系
目前一些先進的企業已經開展全供應鏈的碳減排工作,并且要求供應鏈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加入碳減排項目小組,將低碳環保作為供應商篩選指標之一。
例如,某科技公司在過去十多年對每一款產品都做供應鏈碳排放的調查,并發布產品碳足跡結果。還有一些制造企業將供應鏈上游材料碳排放指標納入對供應商的考核評價中,為企業供應商選擇提供決策依據。
另外一些企業每年與每一家關鍵供應商共同制定減排目標,并且在年末審查其是否達成年初目標,將審查結果納入下一年度供應商遴選指標。而且隨著全供應鏈、全生命周期碳中和理念的推廣,企業對供應鏈合作伙伴的碳減排的要求也在不斷加強,尤其將合作伙伴的低碳減排納入評價體系后,獲得多級供應鏈的碳排放數據已不再是難題。
企業應樹立建立碳中和全供應鏈碳排放管理體系的理念,從低碳技術研發、產品設計、運營管理、供應鏈管理等方面開展工作,爭取盡快實現供應鏈碳中和。
運用數字化轉型賦能
當前,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工廠、智慧建筑等的建設是全面展開碳減排運動,實現碳中和的有力抓手,而智慧的“抓手”離不開數字技術賦能。
對于企業來說,數字技術創新是催生企業發展新動能的核心驅動力,能為企業帶來新鏈接、新流程、新業務和新業態,企業的低碳發展路徑離不開數字化轉型。
因此,企業要想實現碳中和,就要根據自身所處行業積極參與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等的布局,主動把握甚至引領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轉變現有的生產管理理念,進行全方位的數字化轉型,助力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注重碳風險管理與信息披露
在面臨同類商品的選擇時,消費者更傾向于選擇業務透明度高、主動披露對人類和地球有何影響的企業的產品。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刺激企業進行透明和可持續的信息披露,從而增強產品競爭力。
在碳中和目標下,企業作為碳排放的主體,更有責任進行高水平的碳風險管理和高質量的信息披露。企業應建立自己的碳風險管理體系,系統評估碳風險,采取主動防范、控制、補償、承擔和機遇轉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碳風險管理,并定期更新碳風險管理體系,將碳風險管理和碳合規納入其中。
在信息披露方面,企業應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符合政府或市場規定的報告披露要求,并參考相關國際標準。企業還可以通過利用多種披露形式,回應市場關注點,并參考綜合報告理念,全面展示企業財務和非財務數據。
評估碳減排成本應對碳關稅對經濟的影響
碳關稅將加大出口企業的成本,剝奪某些碳排放量高的企業原有的成本優勢,改變行業競爭格局。
比如歐盟2021年3月通過的“碳邊境調節機制”議案,焦炭、石油精煉產品、采礦和采石等行業將直接受到影響。由于我國鋼鐵企業碳排放量大,出口歐盟需要繳納高額的碳稅,而碳效率高的外國鋼鐵企業支付的稅費將比我國鋼鐵企業少50%,因此相較于其他國家碳排放較少的鋼鐵企業,我國鋼鐵企業將喪失成本優勢。
為減少碳關稅的影響,企業一方面要積極執行綠色低碳發展的方針,另一方面要及時了解各國政策的最新動向,評估碳成本,將碳成本納入企業經營決策中,及時衡量碳價格對產品和其他相關成本的影響,并將之納入提供給管理層的成本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