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又稱“綠色保險”“生態保險”,是指以從事環境高風險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因其污染環境導致損害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2015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首次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寫入立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推動以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有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2017年12月,原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和原中國銀保監會貴州監管局聯合印發《貴州省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推動由政府引導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實地調研企業情況。
經過多年的改革,貴州形成了獨具自身特色的“綠色保險”模式,為化解環境風險再豎了一道安全屏障。
2021年,《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踐與創新研究》獲2021年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調研課題一等獎。
“管家”上門 成為環境風險管控“第三只眼”
自2020年起,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主動投保了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享受到保險服務的該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認同感日益提升。
“投保后,專業的保險經紀人對我們公司生產運營過程進行全方位排查,幫我們發現了以前未發現的風險點,我們及時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化解風險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助理謝麗說。
謝麗口中所說的保險經紀人,是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作為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經紀人,該公司創新運用“保險 科技 服務”手段,以提升投保企業風險轉移和風險預防能力,為企業提供了良好的環境風險管理服務。
為企業提供保險服務。
近兩年的時間,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實地前往全省9個市州,為投保企業做了一個“全身體檢”,體檢報告包含了企業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意見。
在謝麗眼中,企業保護生態環境是責任也是義務,但是在實際風險排查過程中,仍然會存在風險辨別“盲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所提供的保險服務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還能幫助企業應對各種風險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所造成的賠償責任,對企業而言,是一種很好的保障。
“企業投保前,我們會根據企業提供的風險資料,按照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制定的保前風險評估標準對企業環境風險等級進行評定,幫助企業確定適用的責任限額。”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戰略客戶事業部項目經理賀然表示,通過對投保企業128項指標的逐一檢查,梳理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及時預防環境風險。此外,還會為企業提供日常指導與服務,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經紀人將協助企業進行索賠。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7日,保險經紀公司和“共保體”累計完成155家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完成甕?;さ?3家高風險重點企業的現場隱患排查,幫助企業提出整改建議20余條。
目前,我省已開發應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服務平臺”,實現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從保前風險評估、投保出單、保險期間“環保體檢”服務、出險索賠等全流程線上操作,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保險公司等可通過平臺實現數據信息查詢,及時掌握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環境風險。
8家保險公司成立“共保體” 175家企業心中有本“明白賬”
目前,我省企業購買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分為兩類,一種為政府引導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另一種為保險公司各自推行商業險中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2018年,在省生態環境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的統籌組織下,由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協助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等在內的8家保險公司組成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共保體”,完善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化運作方式。
排查企業潛在風險點。
“由政府引導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是一次具備突破性的嘗試。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而言,相較于傳統純商業發展模式,在省生態環境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統籌下的試點模式更具規劃性。”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團體客戶線上運營部總經理韋嘉奕告訴記者,通過統一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以及風險評估方式,“共保體”為企業量身定制保險產品,規避了市場無序競爭可能會對投保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這是我省首次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與環境保護相關標準進行結合,解決了以往商業保險費率確定與環境風險脫鉤問題,讓企業心中有本‘明白賬’,有效維護了企業的權益。”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一級主任科員郭昆說,統一標準后,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金額等級共分為五級,賠償限額分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限額、累計賠償限額,有效避免保險公司采取過細分類限額規避賠償責任,維護了投保企業的利益,同時,企業在續保時,保險公司還會以保險期間是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為依據,上調或下調保險費率。
截至今年4月13日,全省在保險有效期內的投保企業共計175家,應投保企業占比78.28%,保費總計170.22萬元,提供保險保障9310萬元,投保企業數量顯著提升。
保障升級 有效化解環境風險
“我省政府引導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通過充分調研了解企業的風險需求,實現了保險保障的升級,更全面地轉移企業環境風險,切實保障企業利益。”郭昆說。
為解決以往商業保險條款設置不合理、保險保障范圍過窄、索賠門檻高等問題,結合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進展,我省試點研發了綠色金融產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條款》,首次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累積性環境污染風險等納入保險保障范圍,為其提供社會化的財務保障。
“投保企業因合法合規生產而導致的生態環境損害在承保范圍內,并不再受企業廠區范圍的限制;考慮到生態環境損害發生的滯后性和長尾性特點,對于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即使承保保險合同到期,三年內仍然接受受害人首次提出的賠償請求。”郭昆說,在他看來,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排查企業潛在風險點。
“保險機制夯實了行業主管部門、保險公司、投保企業在風險管理上的責任。”郭昆說,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避免了“企業污染,政府買單”的局面,減輕政府負擔,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同時避免了遵紀守法企業由于不慎造成非故意、非惡意的生態環境污染因大額賠償導致企業生產中斷等嚴重后果,為企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提供政策支撐,而保險機制的賠付力度和速度,則可以減少甚至避免對老百姓的傷害,有效保障老百姓自身合法權益。
目前,全國已有深圳、海南、山東、江蘇等多個省份均借鑒采用了貴州試點保險條款提出的保險責任范圍,貴州對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相關探索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新增第九十九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2020年9月1日,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正式在立法方面對危險廢物行業企業投保進行強制規定,2021年,《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踐與創新研究》獲2021年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調研課題一等獎。
“下一步,我們將與金融監管部門、保險行業監管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及時總結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推進過程中的經驗和存在問題,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政府引導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特點和優勢,提高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理解和認識。”郭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