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能源行業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2號令)精神,做好我省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及管理工作,促進我省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加強用能管理,推進能源節約,防止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實現我省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從2023年6月1日起,我省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嚴格遵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2號令)規定開展節能審查及驗收工作。
二、我省能源領域年綜合能源消費量達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年電力消費量達5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嚴格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2號令)要求,開展節能審查并取得省級能源行業管理部門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未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三、我省能源領域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不單獨編制節能報告。項目應按照相關節能標準、規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應對項目能源利用、節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進行分析。
四、各級能源行業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單位的職責職能,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節能審查工作,落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加強管理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組織對轄區內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意見落實、節能驗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我省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專家對節能報告中生產工藝、用能設備、節能技術采用情況以及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編制節能驗收報告,節能驗收報告應報縣、市、省三級能源行業管理部門同步備案。未經節能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六、其他要求
(一)能源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要嚴格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2號令)要求進行編制,具備碳排放統計核算條件的項目,應在節能報告中核算碳排放量、排放強度指標,提出降碳措施,分析項目碳排放情況對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標任務的影響。具備碳排放統計核算條件的項目,評審節能報告的機構應對項目是否具備碳排放統計核算條件進行論證核實,并將論證核實結論寫進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中。
(二)露天煤礦節能報告要規范統一能源消費計算方法,強化能源消耗管理,鼓勵各露天煤礦積極推廣應用電能重卡,減少油品類能源消耗。
(三)建設單位原則上應從省級能源領域專家庫內隨機抽取相應專業專家開展節能驗收,并按要求編制節能驗收報告。
(四)為做好我省能源領域固定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及管理工作,省能源局通過梳理研究形成了《露天煤礦柴油消耗量計算方法(參考)》、《XX煤礦節能驗收報告(參考)》,請各有關單位參照執行。
附件:
2023年9月27日